拥有完善的生产设备和产品检测流程
产品具有零污染、低耗能的环保优势
可以根据具体需求进行定制
24小时贴心售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对鹤壁市海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差别化、功能性改性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予以公布,内容如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第二十条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鹤壁市海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对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您的意见或建议,供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一、建设单位及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单位:鹤壁市海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河南永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